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保的缴费均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办税服务窗口、辽事通app”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申报缴费。原银行签约扣缴方式、扣缴银行保持不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月以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8%比例缴费。
按6.8%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缴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按10%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未达到病退年龄的因病、非因公致残,并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职人员。
3、依据相关要求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其他人员。